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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2023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單位績效自評情況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保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廳字〔2019〕5號)、《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保山市深化市 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保發〔2019〕5號)、《關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調整部分職能職責和內設科室的批復》(保編辦〔2021〕66號),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保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和政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相關政策。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城鎮建設資金、項目投資計劃并監督實施。
2.承擔全市城鎮住房建設、保障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導及監督管理責任。擬訂城鎮住房、住房保障相關規定并指導實施,擬訂城鎮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申報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資金并監督實施。
3.承擔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的責任。擬訂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擬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監督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4.承擔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筑節能和城鎮減排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節能項目。
5.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化和造價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6.承擔管理全市建筑業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責任。指導全市建筑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有關規定并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監督管理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市場,起草勘察設計的有關規定、政府規章并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承擔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
7.承擔建筑工程和市政設施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8.承擔建筑工程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組織編制抗震防災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和組織震后恢復重建工作,監督執行抗震設防技術標準。
9.制定城市建設的政策并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運營和應急管理。牽頭抓好全市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工作,對城市建設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和案件稽查。
10.承擔規范村鎮建設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村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集鎮污水和垃圾處理等設施建設,指導重點小城鎮建設。
11.擬訂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的相關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有關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12.承擔保山中心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市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4.有關職責分工。
(1)與保山市能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門站下游的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城市燃氣經營資質、城鎮燃氣安全運營等行業管理工作。保山市能源局擬訂天然氣利用規劃、計劃,負責市級權限內天然氣長輸管網、門站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以及國家、省審批、核準項目的初審和申報。
(2)與保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保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新型墻材推廣及墻體材料革新方面的職責。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再承擔。
15.保山市市政建設管理站職責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政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協助起草地方性市政建設管理規范性文件;負責編制中心城區規劃范圍內市政基礎設施年度建設、改造、維修計劃,進行行業監督管理;負責中心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移交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地下管網建設工程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市政設施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推廣應用市政工程建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二)2023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概述
1.聚焦擴大有效需求,促推“兩業”健康發展。做實班子成員掛包縣(市、區),科室負責人掛包到企業、到項目的“雙掛包”機制,強化每月預報、研判、督導的“三調度”措施抓經濟促發展,強化政策執行和引領,舉辦3次房產推介會,著力支持房地產、建筑業轉型發展。一是穩定房地產投資,提升市場活力促銷售。在騰沖、保山舉辦房交會,到內蒙古、怒江州開展“宜居保山”房地產推介,努力通過銷售回款帶動企業投資,盡力收窄降幅。1-10月完成房地產投資64.9億元,年內可完成75億元,力爭排名進入全省前8;1-10月完成商品房銷售面積102.46萬平方米,年內可完成120萬平方米,力爭排名全省第8位。二是全力推進爛尾樓清理整治工作。截至9月,8個項目全部盤活、完工,交樓率100%,排名全省第1位;積極爭取“保交樓”專項借款2批、8億元并爭取銀行配套融資0.42億元,實現交樓3909套,2023年年底前可交付7670套,交房率達95.85%。三是全力穩住建筑業下滑勢頭。前3季度完成建筑業總產值155.39億元,年內可完成260億元,力爭增速排名全省第12位;建筑企業市場主體4237戶,凈增461戶,力爭增速排名全省第6位;入庫資質等級企業238戶,凈增33戶,力爭增速排名全省第4位。
2.聚焦宜居城市建設,著力提升人居環境。一是努力推動排水防澇設施補短板項目。爭取東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專項債4億元、中心城區排水單元改造及水質提升利用工程專項債1.3億元、施甸縣污水管道更新改造項目中央補助資金1834萬元,推動中心城市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排水系統改造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工程掃尾,完成56條、約47公里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基本完成紅花河、大小橋河、易疇河三條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完成投資14356.1萬元,中心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大幅提升,較2022年底的32.57%提升到50.52%以上。二是啟動實施實施中心城市青陽片區排水設施補短板、施甸縣城市排水防澇西防洪溝岔溝治理、騰沖市2021年文星片區城市內澇治理3個項目,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三是大力推進綠美建設行動。騰沖、昌寧縣納入省級綠美城市名單,10個綠美社區納入省級綠美社區名單。1-10月,向上爭取資金落地34999萬元,完成城鎮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68.78億元,年內可完成80億元。
3.聚焦鄉村全面振興,著力提升基礎設施水平。一是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全市鄉鎮鎮區、村莊垃圾和鄉鎮鎮區生活污水的處理設施覆蓋率分別為87.69%、66.56%和63.08%。二是啟動12個中國傳統村落村莊保護規劃編制,隆陽區獲評省級集中連片示范縣,推動隆陽區水寨鄉水寨村申報第八批國家歷史文化名村。
4.聚焦保障改善民生,著力提升居住條件。一是持續提升住房保障能力。截至10月,保障性租賃住房2877套全部開工,棚戶區改造162套全部開工。二是圍繞“樓道革命、環境革命和管理革命”推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截至11月底,開工91個小區,完工50個小區。騰沖、施甸分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優秀典型示范省級獎補資金1500萬元、1000萬元。三是持續提高農村住房水平。實施5553戶(包括農村危房改造925戶、農房抗震改造4628戶),已開工4256戶,已竣工2600戶。實施8個自然村民族地區農房功能提升試點建設,提升723戶住房功能,通過省級驗收。
5.聚焦行業管理難點,著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強化法治建設。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局黨組會學習黨內法規、業務法規6次,組織開展2次行政執法專題培訓,7名干部參加行政執法證考試并取證,推動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和變更及退房管理工作》等行政規范性文件,聚焦住房、城鄉建設、民生保障、質量安全、執法監督等行業重點領域,持續推進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建設,進一步規范行業秩序。二是系統啟動了保山中心城市規劃建設體制改革工作,全面盤點中心城市歷史遺留項目,梳理形成“一項一策”,用好用活化債資金,項目歷史欠款清償率達95%以上,一批“半拉子”、停工項目陸續復工。三是抓穩信訪化解,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截至目前全局共受理信訪368件,及時受理率、按期辦結率均為100%,除要求商品房退房、退款等較難達成訴求外,群眾滿意度均較高。
6.聚焦安全生產底線,著力統籌防范行業風險。一是持續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專項治理行動。全面落實隱患排查整治,全市累計檢查在建項目472個(次),發現整改問題隱患921條。二是強化自建房排查整治。全市共排查1713954棟,存在隱患2595棟,已完成整治1838棟。三是持續推進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排查企業4681戶,排查隱患739個,整改完成498個;推動完成燃氣中壓管道更新改造64公里、低壓管道及庭院燃氣設施改造271個小區。四是認真做好防汛減災工作。落實監控和警示標識、人員值守、“1262”預警叫應機制等制度,認真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累計完成重點區域排水管渠清掏200余公里,雨水口清理8096處,清理淤積物2069噸,更換雨水篦子380個。
7.聚焦全面從嚴治黨,著力強化自身建設。一是全力強化黨的建設。嚴格執行《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對照責任制規定和上級安排,研究制定《2023年“基層黨建提質增效年”黨建工作要點》《2023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等各類清單,推動從嚴治黨與業務工作同向同行。二是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納入黨組年度重點工作,與黨建、黨風廉政、統一戰線、民族團結等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主持黨組會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2次,分析研判意識形態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3次。三是強化作風建設提升效能。持續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健全責任體系,帶領黨員干部全力推動解決了一批重難點問題。
二、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共設置13個內設機構,包括:綜合辦公室、機關黨委(人事科)、行政審批科、房地產市場和住房公積金監管科、住房保障科、建筑業管理科、城市建設科、村鎮建設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政策法規科、城市管理科、計劃財務科、城市更新科。
我單位為基層預算單位,無下屬單位。
(二)決算單位構成
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作為二級預算單位納入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部門2023年度部門決算編報范圍。
(三)單位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2023年末實有人員編制48人。其中:行政編制27人(含行政工勤編制0人),事業編制21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36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人員0人,非參公管理事業人員21人。
年末尚未移交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共計0人(離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19人(離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員5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人員5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開支人員0人。年末學生0人。年末遺屬2人。
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應當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2023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故《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2023年度收入合計435004483.59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35004483.59元,占總收入的100.00%;上級補助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事業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費元),占總收入的0.00%;經營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與上年相比,收入合計增加96401671.11元,增長28.4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增加96401671.11元,增長28.47%;上級補助收入較上年無增減變動;事業收入較上年無增減變動;經營收入較上年無增減變動;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較上年無增減變動;其他收入較上年無增減變動。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2023年度支出合計437264483.59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9986.54元,占總支出的2.31%;項目支出427174497.05元,占總支出的97.69%;上繳上級支出元,占總支出的0.00%;經營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與上年相比,支出合計增加6656671.11元,增長1.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0701.48元,增長4.24%;項目支出增加6245969.63元,增長1.48%;上繳上級支出較上年無增減變動;經營支出較上年無增減變動;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較上年無增減變動。主要原因:一是在職人員工資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增加;二是新增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投資示范專項示范項目。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單位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0089986.54元。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9142963.64元,占基本支出的90.61%;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947022.90元,占基本支出的9.39%。人員經費支出人均160402.87元,公用經費支出人均16614.44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單位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427174497.05元。其中: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6710000.00元。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
1.城鄉建設領域管理及向上爭取資金獎勵工作經費支出481480.80元。主要用于支付單位開展城鄉建設領域督察、檢查和向上爭取資金等工作發生的費用。
2.環衛工人慰問費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開展2023年春節環衛工人慰問工作發生的支出。
3.中央基建投資支出59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中心城市青陽片區防洪排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程費。
4.2022年第六批省預算內基本建設支出8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中心城市歷史文化街區(仁壽門)項目建設可行性研究編制費。
5.保山中心城市北片區遠征路(白塔路—南壩一路)等4條市政道路建設支出3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撥付該市政道路主體工程建設費。
6.保山中心城市(拱北路)市政道路建設支出2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撥付該市政道路主體工程建設費。
7.青華海濕地復墾支出121257671.72元,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市同仁街、青陽路(景區大道-堡東路)、青堡路、經六路、緯三路、青西路(南城大道-青陽路一標段)、象山路等30條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青華湖濕地(三期)土地復墾治理。
8.債務還本付息支出37728755.93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中心城市青華湖片區廖官園棚戶區改造;河圖片區棚戶區改造、南苑商場、拐角樓、小屯、馬車站四片區棚戶區改造;中心城市2017-2018年棚戶區改造項目(一期);綜合管廊等9個項目還本付息支出。
9.污水處理費支出14093488.6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中心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日常運維費用。
10.水費支出240000.00元。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77273部隊與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房地產兌換框架協議》有關規定,主要用于支付部隊15萬噸水費。
11.停車泊位建設經費支出32051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建投昌源停車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對保山中心城市市政路網停車泊位、停車場建設和運維管理發生的費用支出。
12.2023年上海援滇經費支出168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設綜合管理水平提升隊伍建設培訓。
13.2021年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投資示范專項經費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壩區水生態建設工程支出。
14.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支出226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市老舊小區改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5924567.34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8.53%。與上年相比增加235348755.65元,增長1143.8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保山中心城市北片區遠征路(白塔路—南壩一路)等4條市政道路建設和拱北路市政道路建設。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6331081.5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4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6331081.50元。
2.外交(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3.國防(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5.教育(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6.科學技術(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402970.11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55%。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1130169.31元;撫恤支出272800.8元。
9.衛生健康(類)支出1539860.13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公共衛生支出800000.00元;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739860.13元。
10.節能環保(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1.城鄉社區(類)支出246482655.6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6.31%。主要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8023210.60元;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235000000元;其他城鄉社區支出3459445.00元。
12.農林水(類)支出1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7%。主要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168000.00元。
13.交通運輸(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4.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5.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6.金融(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3.其他(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4.債務還本(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5.債務付息(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65000.00元,決算為65381.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5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5000元,決算為3500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53.53%,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0000.00元,決算為30381.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46.47%,完成年初預算的101.27%(超出的預算資金為原保山市人防辦機構改革隨人員劃撥的接待工作經費),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303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65000.00元,支出決算為65381.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5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5000.00元,決算為35000.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0000.00元,決算為30381.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超出的預算資金為原保山市人防辦機構改革隨人員劃撥的接待工作經費。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上年增加18305.00元,增長38.88%。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較上年無增減變動;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較上年無增減變動;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較上年無增減變動;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18305.00元,增長151.58%。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級檢查督察城鄉建設領域事項增多,全年公務接待同比增加13場次,接待人數同比增加97人次。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實物量的具體情況
1.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購置車輛0輛。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保障單位到五縣(市)區處理城鄉建設應急事務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安排國內公務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級督察、檢查和友鄰單位來函交流學習發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2023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47022.90元,比上年減少13322.56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2023年單位加強厲行節約管理,全年的差旅費同比有所減少,導致全年運行經費比上年減少13322.56元。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158814.00元、印刷費876元、手續費2000.00元、水費13190.00元、電費11381.00元、郵電費10971.00元、差旅費46667.00元、維(修)維護費6905.00元、租賃費10000.00元、會議費10190.00元、培訓費40190.00元、公務接待費30381.00元、委托業務費1314.00元、工會經費154287.90元、福利費1723.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000.00元、其它交通費394514.00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3619.00元、辦公設備購置5000.00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資產總額5519763350.98元,其中,流動資產804724697.27元,固定資產1368701.17元(凈值),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元,在建工程246115953.32元,無形資產167077.56元(凈值),其他資產4467386921.66元(凈值)(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2336694156.80元,其中固定資產增加16381.00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0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88318.0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7990.0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60328.00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8831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88318.00元。
四、單位績效自評情況
單位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本文中公開的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相關數據是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相關經費,不含非財政撥款部分。
(四)本文所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是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或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部門決算:各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情況編制,反映部門所有預算收支和結余執行結果及績效等情況的綜合性年度報告,是改進部門預算執行以及編制后續年度部門預算的參考和依據。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2023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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