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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各評標專家:
為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解決評標專家專業性不足、責任心不強、決策支撐作用發揮不夠等突出問題,提高評標專家隊伍整體素質,鞏固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評標專家專項清理成果,按照《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4年第26號)《內蒙古自治區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和專家管理辦法(試行)》(內政辦發〔2024〕2號)《內蒙古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評價辦法》(內建市〔2025〕5號),決定開展評標專家動態考核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
自治區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中呼倫貝爾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
二、工作措施
從評標專家檔案記錄、教育培訓、履職考核、動態調整等日常管理入手,加強評標專家全周期管理。
(一)全面考核。即日起,對評標專家電子檔案進行逐一審核,重點審核:評標專家基本信息、證明材料是否完整、真實、準確;評標專家是否符合在庫資格,評標專業是否與職稱、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相匹配。對不符合在庫資格、申報材料弄虛作假、基本信息不完善拒不整改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其他符合國家發改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評標專家必須清退的標準》的評標專家,要按規定取消評標專家資格。
(二)實行聘期制。按照《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4年第26號)第十五條,對符合相關要求的評標專家向自治區住建廳推薦聘任,任期三年。聘期屆滿前30日,評標專家應提出續聘申請,經審核符合入庫標準的予以續聘,否則到期自動解除聘任關系。
(三)年度履職考核。對聘任期內的評標專家,建立年度履職考核機制,每年組織一次測試或評估,確認在庫專家是否仍具備在庫條件,是否具備應有的專業能力、職業道德和評標質量。履職情況包括:
1.響應抽取參加評標情況;
2.遵守評標工作紀律和評標現場秩序情況;
3.評標客觀公正情況;
4.協助、配合招標人處理異議、復核評標結果情況;
5.配合各級住建部門開展監督、檢查、調查和投訴處理等情況;
6.參加教育培訓情況;
7.其他能夠反映評標專家履職情況的內容。
年度考核結果將在呼倫貝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示并通知到評標專家,作為評標專家續聘的主要依據。我局將與年度履職考核不合格的評標專家解除聘任關系,調整出庫,并通報入庫推薦單位。
(四)自愿退出。評標專家因自身原因自覺無法勝任評標任務的,鼓勵自愿退出。自愿退出應由評標專家本人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后解除聘任關系,并調整出庫。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視,強化責任落實
各級住建部門和專家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評標專家動態考核工作,強化評標專家日常管理,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要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動態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評標專家的參與度和配合度,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加強培訓教育,提升專業能力
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評標專家專題培訓,內容涵蓋法律法規、評標典型案例、職業道德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確保專家知識更新和能力提升。將培訓參與情況納入年度履職考核內容,對表現優秀的專家給予表彰,對未按要求參加培訓的專家進行通報批評。
(三)加強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我局將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年度履職考核,通過在線測試、電子評分等方式提高考核效率。對評標專家的履職情況、考核結果等要量化統計分析,為動態調整專家庫提供科學依據。
(四)公正透明廉潔,確保考核公信力
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考核工作,確保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局機關紀委將全程參與考核工作,監督考核過程,防止出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動態考核結果將在呼倫貝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在日常管理和動態考核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評標專家,各級住建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形成有效震懾。
呼倫貝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4月27日
(聯系人:李東林,聯系方式:0470-8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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