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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各高校、研究院(所)、設計院(所)、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戰略謀劃和創新應用能力,推動住房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課題管理辦法(試行)》(甬建辦發〔2025〕8號)、《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課題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甬建辦發〔2025〕9號)等文件規定,組織開展2025年度第一批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課題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一)申報研究類課題的項目,應聚焦國家、省、市重大決策部署、市領導重要批示重要指示、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點工作,為服務重大戰略謀劃、重大規劃編制、重大政策制定和重大改革推進提供前瞻性的研究支撐。
(二)申報科技研發類課題的項目,應聚焦符合建設行業發展需要的前瞻性研究以及相關法規、標準、導則、科技研發等研究,為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提供支撐。
二、申報要求
(一)機關處室擬使用財政性資金開展課題研究的,應充分考慮申報課題的必要性,明確研究內容、經費組成、計劃進度和預期成果等內容,并填寫《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課題申報表》(機關處室)(見附件1)和《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課題計劃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
(二)局屬單位擬使用本單位預算資金開展課題研究的,應明確研究內容、經費組成、計劃進度和預期成果等內容,并填寫《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課題申報表》(局屬單位)(見附件3)和《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課題計劃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
(三)社會投資類課題和自研類課題申報需填寫《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課題申報表》(其他)(見附件4)和《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課題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確保相關信息內容真實、完整、準確。
(四)已申報省建設廳等其他單位立項的課題原則上請勿重復申報。
三、項目申報時間
請于2025年7月4日前,將蓋章(簽字)后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同時提供電子版本)報送至市住建局1522辦公室,逾期將不予受理。
后續我局將根據課題申報情況,擇優選擇確定項目,作為2025年度第一批課題予以立項。
聯系人:嚴杰韜 聯系電話:13805802500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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