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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遼寧綠色建筑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的通知》(建標規〔2021〕1號)、《遼寧省“十四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規劃》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我市綠色建筑人才隊伍建設,提升綠色建筑專業化水平,促進我市綠色建筑事業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公開征集綠色建筑專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家庫職責
1.參與研究制定我市綠色建筑管理政策、制度、規范標準。
2.發揮綠色建筑專家技術優勢,指導綠色建筑建設,參與綠色建筑培訓、經驗交流、綠色建筑體驗,項目評審、論證、變更,不斷提升我市綠色建筑專業水平。
3.參與我市綠色建筑星級評估、認定、成果技術復核、質量檢查等工作。
4.配合綠色建筑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其他綠色建筑工作。
二、申報范圍
全市企業事業單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社會團體、行業協會、從業機構人員。
三、申報條件
申請進入專家庫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參與申報的人員為在葫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建筑施工與監理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相關咨詢服務領域的在職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其專業涵蓋建筑設計、結構工程、暖通空調、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運營管理和工程咨詢等與綠色建筑相關的專業領域。
2.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要求,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能夠客觀、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遵守行業規范、保守商業秘密,自覺接受監督。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能夠勝任并積極參加相關咨詢評審、會議交流、調研指導等活動。
4.在本市從事綠色建筑相關工作滿5年,或在本市從事綠色建筑工作滿3年同時具有相關專業的國家一級注冊執業資格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5.熟悉國家及省市綠色建筑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技術規范和標準。
四、申報程序
1.如實填寫《葫蘆島市綠色建筑專家庫申請表》,并提供職稱、注冊資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由所在單位審查、推薦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至葫蘆島市住建局。
2.候選專家所在單位對專家推薦表內容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同時將推薦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hldjnkjk@163.com。
3.經我局匯總和審核通過后,將納入葫蘆島市綠色建筑專家庫的人員予以公布。
五、專家庫管理
專家庫專家實施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需要,適時更新、補充符合資格條件的專家進入專家庫。對存在以下情況的清出專家庫:
1.因身體原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再適合擔任專家相關工作。
2.違反職業道德、工作紀律、保密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為的。
3.借助綠色建筑專家名義承攬業務、謀取利益的。
4.本人提出申請,要求退出專家庫的;以及拒絕工作安排超過兩次或接受工作安排后,無故遲到或缺席兩次及以上的。
5.出現嚴重工作錯誤或者一年內3次評審、論證出現明顯錯誤的。
6.做出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行為和言論的。
7.發生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六、其他要求
請各有關單位組織推薦專家人選,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將推薦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報送至我局303室。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龍警街12號)。逾期未報的,我局將不在受理。
附件:1.葫蘆島市綠色建筑專家申請表
2.葫蘆島市綠色建筑專家申報匯總表
p>附件:附件2:葫蘆島市綠色建筑專家申報匯總表.docx責任編輯: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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